非責任方的車禍理賠
 文:Tina
  
連續出了三次車禍,每次都是被別人撞了,屬於非責任方,但是由於肇事車主的保險情況不同,三次的處理方式也大有不同,希望我的經歷對大家能有幫助。
  
第一次,肇事車主有保險
  
我停在stop sign,被後面的車撞上。開車的是個20歲左右學生模樣的大男生,當時態度很不錯。為了不擋路,他建議我們到邊上的停車場交換個人和保險信息。誰知由於 車多燈多,我們在拐彎的時候走散了。我再回到車禍發生地點,那個小伙子也沒出現。好在當時我先記住了肇事車的車牌號,於是打911。
  
警察到後,根據車牌號碼,打了幾個電話,不到10分鐘的功夫,就告訴我肇事車主已經找到了,並在趕來這裏的路上。小伙子回來後,警察幫助我們登記了各自信息,並給了我們警察報告號碼(case number)。之後的修車理賠由他的保險公司負責,一切都很順利。
  
這次時間我最幸運的是,第一時間先記住了對方的車牌號碼。
我有一個同事被撞後就沒有那麼好彩了,當時肇事車輛緩緩移向路邊,他看對方沒有要跑的意思,也一點點向路邊靠,沒想到對方忽然踩油跑了,而他沒有記下車牌,只能按照肇事逃逸處理了。
  
第二次,肇事車主沒有保險
  
這一次是從Milpitas的環球廣場開出來,我直行沒有stop sign,被一輛左轉車撞到,他的方向還有stop sign。
開車的是個老墨,一家老少好幾口,態度也很老實,隨着我停下,並承認是他違規。
可惜他老先生一沒保險,二沒駕照,沒辦法,叫警察。
  
出乎意料的是,警察來後,說我們還在環球廣場的停車場中,屬於private
  
Parking lot,所以他不能替我們出具報告,甚至不能開罸單給這個無照駕駛者,因此他只是幫我們拿了對方的姓名和電話。
我們只能用自己的保險修車。
好在當時情況非常明確,我們屬於無責任方,又是保的雙險,因此保險公司付了錢,並不會增加我們的保費。
  
但是我們的保險經濟人說,遇到這種情況,如果我們只保單險的話,保險公司只會負擔3500元,剩下的要同肇事車主打官司,由肇事車主賠償,這可 就是猴年馬月的事了。
何況我想,他要是有錢賠我,早就買保險了。
這次速度不快,撞一撞都花了4500元,如果買單險,那剩下的1000元就要自己掏腰包 了。
  
看起來,買雙險還是比較有保障的。另外在停車場駕車一定要小心,車多不說,警察還無權協助處理糾紛。
  
第三次,肇事車主逃逸
  
這回是發生在高速路上的連環車禍。
由於當時非常塞車,車速並不快。四輛車撞到,我是第一輛,後面第二輛和第三輛都停下來,然而造成車禍的第四輛車逃逸。
這麼堵的路,也不知道他是怎麼跑的。
  
停下來的三輛車都有保險,大家各自交換了信息。
看來灣區華人是挺多的,我們三個都說中國話。
我本來以為這次的事件也應該很簡單,我後面的車撞到我,他就負責賠我的,至於他後面撞到他,和他後面的後面撞到他後面的車,就是他們的事了。但結果並非如此。
由於很明顯的是第四輛車肇事,第三輛和第二輛都是在衝擊力的作用下撞到前面的車,所以我們三個都是非責任方,而第四輛跑了,因此整個事件都按肇事逃逸處理(hit and run)。
  
這下就複雜了。先是無數的保險公司的電話,一次次的詢問當時詳情,他們管這叫做investigate,事故調查。
然後要用自己的保險修車,與上一次對方沒有保險的情況不同,這一次需要自己付deductible,我的是500元!唉,欲哭無淚呀。
  
這一次,我都沒有什麼經驗好談了,只是希望大家開車小心再小心。
即使自己不撞人,被人撞到也是很麻煩的事。
好在每次車速都很低,如果有人受傷的問題,想必會更讓人煩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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